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0日电 题:《王晓红:以数字贸易引领贸易创新发展》
作者 王晓红(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教授)
数字贸易是贸易创新发展的引领者,也是各国争夺国际贸易竞争战略制高点和规则制定主导权的焦点。数字贸易是以数字技术为手段、数字服务为核心、数字化交付为特征的贸易新业态,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和离岸服务外包,涵盖信息通信技术、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文化娱乐、其他商业服务等数字化交付的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是产业创新、结构升级、畅通内外循环的重要支撑。
数字贸易将加速全球资金、技术、人才、知识、数据、服务等要素流动,不断拓展服务可贸易边界并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通过各类数字化的研发、生产、贸易和服务平台促进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稳定发展,推动创新的效率提升、技术扩散与开放合作,促进科技、医疗、文化、体育、教育等优质服务资源全球共享。因此,数字贸易不仅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创新动力(310328),也是中国与世界各国科技人文交流的重要载体,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重要战略支撑。
数字贸易成为引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主引擎
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数字贸易成为推动服务贸易增长、优化结构的主引擎和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大幅下滑,数字贸易却逆势而上。商务部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额20331.2亿元,同比增长8.3%,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44.5%;其中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额10701.4亿元,增长7.9%,占服务出口总额的55.3%。软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通信、云计算、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服务出口高速增长。数字传媒、数字娱乐、数字学习、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出口实力增强,成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相关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自主研发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154.5亿美元,同比增长33.25%。商务部数据显示,离岸服务外包成为生产性服务出口的主要方式,2016-2020年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从704.1亿美元增至1057.8亿美元,其中知识流程外包(KPO)占比由36.5%增至40%,尤其是研发、工业设计、数据分析挖掘、整体解决方案、检验检测、电商平台等高附加值业务持续增长,带动价值链不断向高端跃升。
发展数字贸易具有显著优势也存在制约瓶颈
中国数字经济创新活跃、新基建大力推进、市场优势明显、产业基础雄厚,为数字贸易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数字基础设施,互联网、无线宽带、移动终端规模居世界前列,5G、超算、量子通信等新技术世界领先,基本建成面向全球重点国家的信息高速通道。二是超大规模市场将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尤其是疫情使在线办公、教育、娱乐、医疗、会展及移动支付等数字化新业态新模式得到空前发展。三是产业规模巨大且体系完备,智能制造、智能服务、智慧农业将为产业互联网发展提供丰富应用场景并形成大规模数据流,促进数据存储、传输、加工、分析全产业链发展。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到2025年中国占全球数据圈比重将增至27.8%,成为最大“数据圈”。四是数字企业国际竞争力日益增强,涌现出华为、阿里、腾讯、百度等世界级数字企业。
发展数字贸易也面临突出的制约因素。中国数字企业国际竞争力与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水平仍低于美国、欧盟、英国等发达经济体;关键核心技术自给率低,基础软件、核心元器件、高端芯片主要依赖进口,全球软件产业链中的操作系统、中间件等核心技术主要由美国主导,数据价值链的核心环节由少数跨国公司所掌控;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一代数字技术人才短缺,尤其是高级技术人才和领军人才匮乏。
国际环境孕育新机遇也面临新挑战
全球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叠加,大幅提升了贸易数字化水平,推动数字贸易强势崛起,也为中国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数字贸易提供了机遇。目前全球数字化交付的服务出口达50%以上,随着工业互联网主导的数字经济“下半场”到来,数字技术与产业加速融合,将促进全球数据流大规模增长,云外包、数字媒体、在线教育、在线娱乐、远程医疗、远程维修、移动支付等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成长,服务贸易数字化水平持续提升。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广阔,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较为巨大,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领域都具有较大发展空间,这为中国发展数字贸易提供了机遇。
国际环境孕育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重大挑战。一方面,数字贸易规则成为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内容,对中国数字治理国际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随着保护主义抬头,国际上以国家安全等为由的数字贸易限制性措施不断增多,征收数字税的经济体也在不断增多,这对中国企业“走出去”形成挑战。
推动数字贸易发展的主要思路
进一步增强中国数字贸易的实力和水平,以数字贸易引领贸易创新发展,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全面提升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能力。发挥新型举国体制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势,突破高端芯片、基础软件、底层架构等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加强数字技术领域国家战略规划、科技专项和标准制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以平台为依托构建自主可控的数字经济创新生态,不断完善产业链、稳定供应链、强化创新链,促进国内国际创新资源对接、供需精准匹配,开展面向全球的众包、分包研发设计服务,构建数据开放共享的机制和数据驱动创新的发展模式。支持数字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全球布局,实施研发设备进口零关税。营造开放、包容、合作的创新环境,积极吸引外资研发机构,确保其享受与内资同等待遇。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加大对软件著作权、数字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保护力度。
第二,全面推动产业、贸易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加速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制造业、采矿业、服务业、农业及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政府等公共服务部门融合渗透,不断提升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壮大新业态新模式,增强数字企业竞争力。扩大与制造业相关的信息技术、研发设计、知识产权等数字服务进口,支持技术创新和价值链升级。依托货物贸易带动相关的金融、保险、结算、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等数字服务出口,提升贸易价值链增值水平。发挥平台企业的数据资源整合优势,面向传统企业提供信息、数据和供应链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制造系统和实时跟踪服务系统,发展远程维修维护和数据服务。
第三,以制度型开放为引领探索高水平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是中国在未来全球贸易竞争格局中赢得主动权和话语权的关键,也将对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为此,一要继续优化外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扩大数字技术、医疗、文化、教育、增值电信、专业咨询等服务业对外开放,吸引跨国公司设立离岸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提高数字化交付水平。二要与发达国家加强协调、凝聚共识,通过推动双边和区域自贸协定加强市场相融、规则对接和标准互认。三是通过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中欧投资协定落地以及加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等,推动数字贸易规则体系建设,贡献“中国方案”。四是考虑推动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国家数字服务出口示范基地等,率先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601099,股吧)伙伴关系协定(CPTPP)规则,在促进数据跨境自由流动、知识产权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国际监管等方面进行压力测试,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第四,以建设“数字丝路”为引领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提高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数字经济合作水平,尤其要依托中国的数字技术和服务优势深耕东南亚、南亚等市场,推动云服务、搜索引擎、位置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出口,以及动漫游戏、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数字传媒、数字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出口,发展数据储存加工、研发设计、远程维修等服务外包,扩大移动支付和数字货币合作。同时,要加强信息、法律、预警和保险体系建设,防范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
第五,有机统筹开放与安全。当前,数据已经成为核心战略资源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要素。要树立底线思维,把数据安全放在国家安全的重要战略位置。加快完善数据安全评级、个人隐私保护等相关法律以及数据资源的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探索建立与相关国家跨境数据流动合作的白名单制度。(中新经纬APP)
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