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雇用的司机没有驾照,却心存侥幸,任其开着半挂车长途运煤,最终酿成大祸,灵武一男子和其雇用的司机双双被判刑。
今年1月12日18时27分,在岐银线灵武段与灵农大道交叉路口处,马某某驾驶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醉酒后驾驶电动车的路人相撞,造成该路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该路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2018年10月28日,车主肖某雇用马某某为其开车,马某某从被雇用之日起就一直驾驶该陕汽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肖某刚雇用马某某时,马某某向他出示过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而到2018年12月,马某某又说自己没有驾驶证。“由于大车驾驶员不好找,我当时想马上快过年了,凑合着让马某某开到春节过完我再找人。”肖某说。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肖某明知马某某无驾驶机动车资格,仍安排马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对肖某进行追诉,并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肖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今年10月8日,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记者吴璇